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定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11月6日开展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对10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县融媒体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宿松开放大学)、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
县委第二巡察组:县林业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
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码上巡察”举报平台,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和信访接待室地点详见各巡察组公告。
(一)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56900454
电子邮箱:ssxwdyxcz@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91334
电子邮箱:ssxwdexcz@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82344
电子邮箱:ssxwdsxcz@163.com
(二)“码上巡察”:
皖事通、学习强国、微信、支付宝等APP均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共宿松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修订)》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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