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1日至8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9月29日,第一巡察组向宿松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为切实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养老服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组织股、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负责人、各养老机构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宿松县养老服务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养老服务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成效。聚焦养老机构财务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陪餐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制度15个,着力强化养老服务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漏洞,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涉老资金发放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监督管理质效。
(1)二郎镇持续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追回违规资金;二是县纪委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已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三是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监督管理,已开展两期干部警示教育;四是已联合财政等部门对村级财务开展自查,全面加强财务监管。
(2)从严防范各类违纪违规风险。一是开展全县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能力,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及水平;二是对养老机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现场下达整改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并对养老机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三是人社部门通过电话抽查等方式对乡镇村(社区)城乡居保历年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在全县范围内对城乡居保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宣传,宣传引导参保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查询个人社保权益记录。
(3)持续健全完善行业监管责任体系。一是孚玉镇人民政府明确责任分工,指导敬老院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整改,宿松县温馨康护中心已完成建账;二是各有关乡镇已牵头完成对属地养老机构白条入账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养老机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三是对养老机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并现场下达整改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财务管理。
2.持续锤炼严实工作作风,从严规范涉老资金发放管理。
(4)精准规范涉老资金发放工作。一是印发高龄津贴政策宣传单,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对全县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宿松县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学习;二是转发《关于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推进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的通知》,省民政厅依托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开展全省高龄津贴数据比对,并将相关数据发至各地,县级同时对省级数据进行同步核验,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目前全县23个乡镇(街道)已通过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完成对高龄津贴负责人员授权工作;三是对全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四是对特困人员死亡或重复领取补助资金情况进行核实,对违规发放资金已完成追缴;五是对居家养老人员名单进行比对核实,对不符合规定人员及时进行退出,对高龄津贴预警人员进行核实,并对违规发放资金进行追缴。
3.强化部门协同联合监管,拓宽优化信息共享渠道。
(5)持续健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一是转发《关于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推进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的通知》,省民政厅依托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开展全省高龄津贴数据比对,并将相关数据发至各地,县级同时对省级数据进行同步核验,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目前全县23个乡镇(街道)已通过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完成对高龄津贴负责人员授权工作;二是印发养老机构备案办事指南,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县养老机构负责人对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管理及养老机构备案管理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及水平。
(6)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一是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规范整治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进行规范整治,并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的安全监管;二是印发养老机构备案办事指南,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县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专题培训,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内部管理;组织全县养老机构负责人对《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7)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一是程岭乡人民政府已向县民政局提交《关于申请程岭乡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的报告》,县民政局已要求程岭乡人民政府按照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公建民营流程,并完善相关程序。目前,程岭乡中心敬老院已完成公建民营相关程序,签订公建民营合作协议书,并完成资产清查及移交工作;二是对公建公营养老机构运营模式开展实地核查,通过查阅各机构人员聘用文件、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人员工资发放名册等资料,未发现未按规定运营的公建公营养老机构。
4.健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筑牢廉洁风险防控防线。
(8)强化养老机构资金监管。一是开展全县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能力;组织全县养老机构负责人对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及水平;二是组织召开县委巡察养老服务领域整改推进会,纪监组组长、局分管班子成员、属地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及养老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会,督促各地压紧压实责任,并对养老机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三是对养老机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并现场下达整改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四是涉及乡镇已完成对相关资金的核查及处理。
(9)健全运营补贴拨付审核机制。一是聘请第三方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进行质量评估,根据质量评估结果按实际得分拨付相关资金;二是对各乡镇(街道)每月上报的公建民营及社会办养老机构花名册进行数据比对,核实是否符合资金发放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补助;三是对全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5.压实内部监管责任,强化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与风险管控。
(10)规范养老机构资金使用及管理。一是开展全县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能力,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二是组织全县养老机构负责人对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内部财务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三是对养老机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并现场下达整改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财务管理。
6.强化资金资产管控,持续筑牢资金资产安全防线。
(11)补齐国有资产管理短板。全县23个乡镇(街道)已完成适老化改造人员身故后大件物品核查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2)强化运营机构风险管控,推进风险保证金应收尽收、规范管理。各乡镇(街道)已完成养老机构风险保证金收取工作。
(二)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问题整改
7.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健全安全隐患长效管控机制。
(13)持续深化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内部管理的意见》,督促各机构对安全员、安全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每周菜谱等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岗位人员责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二是佐坝乡中心敬老院已完成对公共洗浴间电线裸露等问题的整改,许岭镇中心敬老院已完成对线路乱接乱拉问题的整改,下仓镇中心敬老院已对锈裂消防水栓进行维修。
8.规范项目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与采购招标环节风险防控。
(14)持续规范工程款项审核管控。一是各有关乡镇已完成资金追缴,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二是已完成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自纠报告。
(15)不断完善工程招标流程管控。一是组织人员对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等文件进行集中学习;二是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执行《关于推行安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
9.不断夯实激励保障基础,着力提升养老管理服务质量。
(16)强化机构人员队伍管理。一是开展全县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能力,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对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员开展理论知识和业务实操培训,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宿松县政府购买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宿松县政府购买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分细则》,要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设置服务队伍。
(17)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一是对四家公办养老机构开展运营服务能力提升改造,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落实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消费券政策,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二是制作民政政策宣传单,依托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有效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通过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发布宣传视频、开展宣传活动等措施,养老机构入住率大大增加。
10.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不断优化政策宣传举措。
(18)提升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宣传力度。一是印发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政策问答,积极加大宣传;二是制作社会救助宣传台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窗口安置;三是结合低保、特困核查工作,开展入户宣传。
11.强化机构档案信息管理,巩固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19)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信息档案管理。一是组织全县养老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入住人员档案资料的通知》开展学习培训,千岭乡中心敬老院及程岭乡中心敬老院已更新完善老年人入住信息档案;二是对我县养老机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档案信息管理。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问题整改
12.不断夯实养老服务基础,推动养老服务功能提质增效。
(20)优化完善养老基础设施配置。印发《关于做好敬老院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乡镇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养老设施设备采购及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并尽快完成提升改造工作,目前各地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1)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评,并及时提交申报资料;转发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要求各机构对照文件指标及评分标准,完善设施设备,积极申报等级评定,目前等级评定工作已完成;二是开展全县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能力,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22)不断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一是根据乡镇(街道)及县级评分情况,对服务未达到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扣减服务经费;二是对全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流程,要求严格落实《宿松县政府购买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评估反馈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23)持续优化老年助餐运营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助餐服务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优化老年食堂(助餐点)布局,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县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巩固整改成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取得的实际成效与长效治理理念深度融合,始终以高标准定位、严要求落实、硬举措推进的态度抓好后续巩固提升工作,确保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以常态化的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细化明确养老服务资金在比对、核准、发放等环节的职责边界和具体运行流程,完善定期会商、部门联动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协同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提升巩固整改成效。系统梳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创新做法和有效举措,强化监督检查和制度落实,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针对未及时完成和需持续推进的问题,将坚持立行立改和久久为功的理念,着力抓好深入整改。同时,以整改成效为基础,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水平和民生保障力度,切实以整改成效推动我县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7821154,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政务5号楼5楼;电子邮箱:5350597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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