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隘口乡纪委立足监督职责,对辖区内宿松县隘口初级中学2026年秋季七年级及宿松县隘口中心小学秋季一年级新生“阳光分班”工作开展了全过程、全覆盖式监督,以严明纪律为教育公平保驾护航。
提前介入,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 乡纪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在分班工作启动前即主动与辖区中小学对接。通过查阅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教师配备计划等材料,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违规行为。同时,乡纪委对学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明确纪律红线;对师资搭配、学生名册等基础数据进行核验,从源头防范“提前运作”。
全程嵌入,确保分班过程公开透明。 分班现场,乡纪委工作人员与县教育局联系领导、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监督小组,对分班全过程进行“嵌入式”监督。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录音录像设备,核验新生数据;随后,电脑随机派位系统按照男女生比例、生源类型等要素进行均衡编班;学生分班完成后,再由电脑随机抽签匹配各班任课教师团队。每一个环节均在监督小组的全程见证下进行,确保无任何人为干预空间。分班结果确定后,由纪检监察人员、学校主要负责人、新生家长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存档备查,确保“全程留痕、可溯可查”。
持续跟进,巩固“阳光分班”监督成效。 分班结束后,乡纪委督促学校第一时间将分班结果在校园公示栏及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下一步,乡纪委将持续跟踪监督分班后续落实情况,对分班后班级调整、师资变动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坚决纠治违规调班、换班等行为,以常态化监督守护教育公平。(通讯员 沈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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