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以制度之笼固治权之基 以执行之力筑反腐之堤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政法委 朱才奇   发布时间:2026-03-10 10:52   阅读量: 106    ]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 “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蕴含着深刻的认识论与科学的方法论。这一重要论述既指明制度建设是管权治权的治本之策,又强调执行落地是制度生效的关键所在,为实现 “十五五” 时期目标任务、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根本遵循。立足工作实际,唯有把握好制度完善与执行落地的辩证统一,让制度密而不繁、执行刚性有力,才能真正让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规范运行。

把握认识论,要深刻理解制度笼牢权力的核心逻辑。权力是一把 “双刃剑”,为民用则利国利民,为私用则贻害无穷,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本质是通过制度的确定性规范权力运行的不确定性,这是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的必然要求。从认识论来看,制度建设必须立足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的根本立场,厘清权力来源的 “明白账”,让制度设计始终围绕保障人民利益展开。同时要认识到,制度笼牢权力不是束缚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通过划定权力边界祛除特权思想,让干部在制度框架内敢担当、善作为,实现规范用权与担当干事的有机统一。此外,更要看到制度建设是动态完善的过程,面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等新问题,必须紧跟实践发展优化制度体系,让制度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

运用方法论,要抓实制度完善 “密而不繁、有效管用” 的关键要求。制度的生命力首先在于科学性,“密” 是前提,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全过程,聚焦 “一把手”、关键岗位和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重点环节,织密制度之网,消除监督盲区,确保权力运行各环节都有规可依。“不繁” 是关键,要秉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剔除冗余繁琐条款,让制度条文简洁明了、具体可操作,避免因制度空泛导致执行无据。“有效管用” 是落脚点,要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把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推动各项制度环环相扣、系统配套,形成衔接顺畅的监督体系,让制度既能对症下药解决突出问题,又能正本清源防范风险反弹。

彰显实践力,要强化制度执行 “刚性约束、落地见效” 的保障举措。制度的生命力最终在于执行,没有刚性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只是 “纸老虎”“稻草人”。要拧紧思想 “总开关”,把制度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结合典型案例明晰边界和底线,引导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从内心深处认同制度、践行制度。要筑牢监督 “防火墙”,构建全覆盖、常态化的监督体系,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打通监督堵点,对执行制度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 “高压线”。要压实责任 “硬担子”,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倒逼制度执行落地见效。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 “十五五” 时期目标任务的坚强保障。唯有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科学认识论把握制度建设规律,以系统方法论完善制度体系,以硬核执行力强化刚性约束,才能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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