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以制度之“篱” 护乡村教育之“苗”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新安初中 项利兵   发布时间:2026-03-05 15:31   阅读量: 40    ]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点和难点在乡村。乡村学校,尤其是初中阶段,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夯实乡村发展根基的关键一环。然而,乡村学校规模相对较小、资源较为有限,其内部治理中涉及的权力,如招生分班、职称评聘、经费使用、学生资助等,往往具体而直接,被称为“小微权力”。这些权力虽“微”,却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的感知、教师积极性的调动以及群众对教育的信任。因此,守护乡村教育这片净土,核心在于以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将这些“小微权力”关进笼子,确保其规范、阳光运行。

制度之治,首在“精准”。乡村学校的制度建设,决不能搞“上下一般粗”的照搬照抄,也切忌制定大而空泛、难以落地的条文。必须紧扣乡村学校的实际,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与廉政风险点,如“阳光分班”、营养餐管理、小额采购、贫困生认定等,进行制度的“精装修”。要对现有制度做好“梳、删、改、立”,使其与“双减”、均衡发展等新政策同频共振,并及时覆盖课后服务、家校协同等新领域。制度条文本身必须具体、清晰、可操作,明确流程、主体与标准,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让教职工心中有数、行为有度。

制度之治,贵在“认同”。好的制度不是冷冰冰的管制工具,而应成为凝聚共识、保障权益的“公约”。乡村学校的制度建构,必须坚持从师生中来、到师生中去。在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要充分倾听一线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声音,通过教代会、家委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使制度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只有当制度成为大家共同认可、愿意遵守的规则时,才能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才能真正发挥出“管”与“服”相结合的功效,成为守护师生切身利益的“防护网”。

制度之治,成在“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悬在空中、贴在墙上,就会沦为“纸老虎”“稻草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刚性执行。对于经费使用、评优评先、物资管理等关键事项,必须严格按章办事,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同时,要树立动态完善的理念,根据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及时优化制度。执行制度也需体现人文关怀,应力戒形式主义,减少不必要的留痕与检查,切实为乡村教师减负,让他们能将主要精力回归教书育人主业。唯有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才能筑牢制度的防线。

归根结底,以制度之治规范“小微权力”,其根本目的是净化育人生态、保障教育公平、激发办学活力。这是提升乡村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办好老百姓家门口优质教育、筑牢乡村振兴根基的坚实保障。唯有扎紧这道贴合实际、彰显民主、刚性有力的制度“篱笆”,才能让乡村教育的“幼苗”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茁壮成长,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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