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理应当为党分忧、为民办事,切不可模糊公与私的界限。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要求,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了政治引领。为贯彻落实这一部署,我们必须从思想、制度和监督三个方面同向发力,确保权力运行受到“红线”制约和“长牙”监督。
突破思维偏差,筑牢信念根基。“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核心在“科学”,关键在“有效”,二者有机统一,构成了新时代权力治理的认识论基础。权力是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但倘若脱轨越界,则会危害党与人民事业。筑牢思想根基,就是要为领导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把好思想“总开关”。一方面,分层分类开展政策制度宣讲,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等方式,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深入剖析制度规范,引导党员干部敬畏规则、依法用权、带头执行,坚决不越“雷池”、不闯“红灯”。另一方面,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托政务系统固化权力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让数据跑路代替“人情办事”。做到除法定保密事项外,将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以透明保廉洁。
构建精准标尺,划定制度红线。“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这从根本上揭示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规范制度约束的必要性。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为设计科学有效的“笼子”指明了方法论路径。贯彻“密而不繁”的要求,做到制度设计覆盖全面,不留盲区,避免出现“牛栏关猫”。围绕权力集中、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加强顶层设计与系统集成,实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秉持“有效管用”的原则,既要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的制度机制,做到权责清晰、程序明确、边界分明,又要确保制度简洁可行、切中要害,杜绝因烦琐冗余导致难以执行,为权力画上“红线”。法规制度不在多,而在精;不在内容繁杂,而在简便易行。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能刹住多年未止的歪风,正是因其从“小切口”立规矩,切中要害、务实可行。
严格制度落实,磨利监督牙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若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就会形同虚设,沦为“稻草人”。除强化制度意识,解决“不想执行”的问题外,还应强化监督执纪,解决“执行不力”的难题。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推动形成“用权必问效、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同时,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有机结合,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对偏离制度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提醒,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无视制度等现象,防止制度在“酌情处理”中被消解甚至虚置,真正让监督“长牙齿”。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是要捆住干部手脚,而是要通过科学有效的制约监督,让干部在规矩之内更好地干事创业。只有做到科学配置、透明运行、严密监督、严格问责一体推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真正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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