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这生动揭示了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与辩证关系。“堤溃蚁穴,气泄针芒”,任何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莫不由小及大、由表及里。当前,面对复杂形势与艰巨任务,作风建设更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当有“逆水行舟用力撑”的韧劲与“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于细微处着力,在关键处落子,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工作生活各环节,带头净化政治生态、引领社会风尚、践行服务宗旨,以躬身力行的姿态,于“小”处深耕,成就作风建设的“大”格局与“实”成效。
正衣冠于微末,明大德于言行。作风问题无小事,小节之中见党性。小节如同透视党员干部原则立场与人格修养的“显微镜”,亦是检验其是否严守纪律规矩的“试金石”。现实中,少数干部往往对工作细节、生活小节不以为意,认为“无伤大雅”,殊不知思想防线的缺口常由此打开。从一杯酒、一顿饭的失守,到一份礼、一张卡的笑纳,再到“小圈子”“小嗜好”的沉迷,看似细微的“第一次”,却可能在“温水煮青蛙”效应中逐步消磨意志、模糊界限,最终导致“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在推杯换盏中放松警惕,在小利小惠前丢掉原则,直至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这警示我们,“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慎初、慎微、慎独”的警觉,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严格规范自身言行举止,坚决抵制“小节无害”论,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唯有在日常工作生活的点滴中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方能累积大节不亏的定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治家事以清风,树政风于无形。家风非私事,乃作风之镜鉴;家事非小事,系党风之窗口。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不仅关乎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直接影响着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古训深刻揭示了“齐家”对于“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性作用。纵观一些领导干部的堕落轨迹,家风不严、治家不力往往是重要诱因。或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或纵容亲属利用其影响“提篮子”“打牌子”,或身边人成为被“围猎”的突破口,最终导致“一人腐”演变为“全家腐”,“幸福窝”沦陷为“腐败坑”。这不仅毁掉了个人前程和家庭幸福,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既要自身正、自身硬,以身作则,为家人树立标杆;也要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立好规矩、划清界限,严防“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要教育引导家人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共同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以醇正家风带动清朗政风,才能赢得群众信任,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大家”合力。
办小事连民心,立公信于点滴。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作风建设成效如何,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而评判的标准往往就体现在一件件关乎其切身利益的“小事”上。一盏长期不亮的路灯、一条堵塞不畅的水渠、一次繁琐难办的证明,这些在宏观叙事中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却是群众感受最直接、最现实、最具体的“大事”。能否将这些“小事”办实、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直接检验着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立场和工作作风。“尽小者大,慎微者著。”真正的政绩,就蕴含在解决好这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行动中。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自觉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将群众的“问题清单”转化为自身的“履职清单”。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从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从办好一件件民生实事做起,以“事事落实到位”的执着,于细微处见真章,在持久中显成效。唯有如此,才能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筑牢党执政兴国的深厚根基,在乡村振兴、强国建设等宏伟“大事”中,真正赢得民心、汇聚力量,以作风建设的扎实成效,推动各项事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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