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之初,常闻“审理工作须全面审核案件,确保质量,务必细致”的教诲,却未能深悟其意。历经半年多的锤炼,我从懵懂新人渐生敬畏之心。每一页卷宗的翻阅、每一句笔录的推敲、每一份文书的核校,都在无声地告诫:唯有不厌其“微”,不弃其“凡”,方能明察秋毫,不负使命重托。
慎微者方能行远。第一天报道时,领导就教诲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隙沉舟,小虫毒身。“某干部贪欲溃堤始于收受一张购物卡;某案件因一字之差险些酿成重大误解,幸得及时纠偏,‘纪检工作无小事’。”领导举案说法并语重心长地叮嘱:“一针一线都关乎百姓利益,每一处细节都维系公平正义。”这番教诲如醍醐灌顶,令我顿悟:思想上“针尖大的窟窿”,或许就是日后“斗大的风”。
字里行间见真章。初核文稿时,见同事为“营利”与“盈利”一词之别查阅词典,搜索资料;因日期的一天之别重新印制文件,我曾暗忖是否过于严苛。“这些文书不仅代表个人,更承载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同事的提醒言犹在耳。某次拟写处分决定,我将“没收”误写成“收缴”,幸得主任圈出提醒。这“一词之差”的教训,让我深刻体味“一字入公文,九牛拔不出”的分量,一字一句都应再三斟酌。
抽丝剥茧求真谛。审理某案时,面对看似合规的票据账目,我正欲略过。主任却紧盯票据日期:“‘小金库’设立于2022年,这笔2021年末的支出如何认定?”这关键诘问如惊雷贯耳。经与办案单位沟通,方才还原事实真相。自此,我更深刻领悟到要以“显微镜”审视每个细节,在蛛丝马迹中还原真相。
细节是初心的试金石。领导的教诲让我知畏慎微,同事作风教我精益求精,案件审理促我见微知著。我在其中终于懂得,审理工作正如“毫厘之间定乾坤”,唯有持“尽小者大”的执着,秉“慎微者著”的匠心,方能守护纪法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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