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关于你村违规办理低保的举报不属实。为消除此次举报造成的不良影响,现我委对该举报问题予以澄清。”近日,县纪委监委向某村委会送达《澄清正名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组织澄清事实。
此前,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某村违规办理低保问题。经多方调查取证,调查组最终确定该举报内容失实。全面分析评估后,县纪委监委决定为该村委会澄清正名,帮助该村村干卸下思想包袱,提振干事信心。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建立定期筛查机制。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诬告陷害行为治理和深入开展澄清正名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坚持“只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作出全面评价”原则,围绕换届选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已经查否的信访举报件,定期梳理排查,逐一过筛,对照澄清正名适用情形,建立拟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计划台账。信访部门及时跟踪重点信访件在办情况,查不属实后及时纳入计划台账动态管理。
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在初步筛选基础上,按照审慎稳妥、严格程序的原则,由承办部门牵头,信访、案管、案审及对口联系室及时集体会商,结合不实举报具体情况和澄清正名对象意愿,对是否符合澄清正名情形和澄清正名方式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参考意见,承办部门依据集体评估意见按照程序开展澄清正名。
建立重点回访机制。建立澄清正名回访台账,适时对被澄清正名对象开展回访,持续关注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引导其消除顾虑、大胆作为,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切实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负面影响,有力释放澄清正名的正向效果,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通联动,协同推进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治理,狠刹歪风邪气,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避免诬告、减少错告,维护良好信访举报秩序。
“让苦干、实干、真干的党员干部思想上得到减负、行动上得到松绑、心理上得到慰藉,澄清正名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开展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和深入开展澄清正名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实效,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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