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小路灯”照亮群众“幸福路”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方华勇   发布时间:2025-03-07 10:26   阅读量: 499    ]

“以前晚上,人们大多都呆在家里,很少有人出门活动。现在好了,安装了太阳能路灯,晚上出门方便多了,吃完晚饭,我们就出来散散步,锻炼一下身体,走路也更加安全放心了。”正在散步的二郎镇卓岭村村民吴老伯高兴地说道。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4年11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二郎镇卓岭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卓岭村村民集中区元旦组未安装路灯,村民夜间通行不便,同时存在安全隐患。

在了解到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后,二郎镇高度重视,镇村通过沟通协调,争取资金、人员和技术,于2024年12月底完成覆盖卓岭村元旦组的太阳能路灯项目建设。在安装过程中,村“两委”干部走访了当地多户人家,根据不同区域、路段人员分布的实际情况,实地查看并研判安装路灯的区域,确定安装位置,真正解决群众心头的这件“烦心事”。

一盏盏路灯照亮了村子的道路,解决了群众夜间出行难题,也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安装太阳能路灯不仅是村两委为民办实事,也体现了党对我们老百姓的关怀。我们要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通过双手实现勤劳致富,让日子越过越红火。”二郎镇纪委书记说道。

一直以来,宿松县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坚持人民立场,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成果运用,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我们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聚焦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就在身边。”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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