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巡察+ ” 推动巡察监督与生态环保监督深度融合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石小燕   发布时间:2025-02-25 10:11   阅读量: 602    ]

“我们督促推动某乡镇对水沟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延伸进水口长度,加大进水量,同时全线进行清淤,对容易淤积路段进行硬化处理。”日前,就某被巡察单位环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向县委巡察办反馈。

为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去年以来,县委创新“巡察+ ”工作机制,在严格落实驻点巡察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的同时,协调县生态环境分局同步组建专项检查组开展生态环保专项检查,推动巡察监督与生态环保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驻点巡察期间,生态环保专项检查组与巡察组同步进驻被巡察单位,与巡察组共同下沉检查调研,参与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工作,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同时,巡察办向生态环保专项检查组推荐巡察工作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充实生态环保监督人才库,促进双方力量共建共用。

驻点巡察结束后,生态环保专项检查组与巡察组共同监督落实问题整改。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有关单位生态环保方面问题抄送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常态化监督生态环保方面问题整改落实。生态环保检查组向县委巡察办反馈相关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形成巡察与生态环保监督共抓落实、优势互补的良好工作格局。

据统计,去年以来,灵活运用巡察监督与生态环保监督工作机制,发现有关水沟污染严重以及原料、产品、污泥露天堆放等环保工作落实不力方面问题10余个,并监督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通过探索运用‘巡察+ ’工作模式,不断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大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继续深化运用巡察监督与生态环保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打通监督壁垒,有效发挥巡察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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