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21年至2023年的租金,一共21万元。”看到某家具公司负责人前来补交租金,高岭乡某村党支部书记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
事情要从十五届宿松县委第七轮巡察说起,去年年初,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岭乡党委及所辖7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
“组长,这个厂房有租赁合同,但是账面未显示租金收取情况,涉及金额还不少呢!”巡村小组发现,2019年该村与某家具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双方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然而2021年至2023年期间的租金却并未收取。
“集体资金事关集体利益,一分钱也不能流失。长期出租集体资产未收取租金,反映出村党总支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经过集体研判,巡察组要求高岭乡党委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在收回租金的同时,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
巡察反馈后,高岭乡党委高度重视,责令该村催缴厂房应收未收租金,同时,出台《高岭乡村级“三资”及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组织乡村两级“三资”管理系统性业务培训,成立财务专班常态化开展村级财务核查,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多亏了巡察组的推动,如果不是这次巡察,我们这笔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不久后,被拖欠的21万元租金全部收取到位,该村村干部感慨道。
“村级集体资金涉及群众‘钱袋子’,村委会作为‘三资’管理者,理应守好群众的每一分利益。我们将持续紧盯基层腐败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对村巡察,促进解决基层问题和群众身边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责任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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