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松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12-24 11:14   阅读量: 1552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月12日至1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高站位贯彻巡察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内设、直属机构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3月份以来,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召开党组会7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0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纵深推进整改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了《中共宿松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主动研判问题、承担责任,各内设、直属机构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单位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股室和责任人,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成果转化。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把整改的彻底性和长效性作为目标,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下大力气推动建章立制,注重从源头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的成效。截至目前,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基本完成8个,正在推进1个;共追责问责4人次,建立完善制度9个,挽回经济损失4.1607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问题整改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增强普法示范效应。一是修订《宿松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宿松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穿全年;举办宿松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二是通过以案释法、视频普法、图文普法的形式,在“宿松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相关文章30余篇。创作反家庭暴力、《还是公证好》等普法微视频,依托公众号、微信群、微信朋友圈进行推送,扩大网络普法影响力。开通学法用法、法治惠企菜单,拓展公众号服务功能。三是协调宿松新闻网等县级主流媒体网站开设“宿松普法”“政策法规”专题,发布县域普法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发布最新政策及法律法规。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针对出现错误的网络宣传信息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已购买讯飞智检检测工具,进行技术防护。三是明确信息工作分管负责人,强化办公室初审职责,严格执行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四是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学习,举办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五是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制定《宿松县司法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宿松县律师行业党委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其中;结合县委巡察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问题反馈,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领导班子、各司法所、机关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任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汇报内容。

3.落实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3)厘清股室职能。一是根据松编〔2022〕38号文件精神,撤销局内设股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二是根据松编〔2022〕38号文件精神,设立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经党组会议研究,行政复议股负责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确权等事项,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应诉股负责协调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三是组织专门人员对机构设置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内设机构9个,直属机构1个,直属单位2个,派出机构23个,均实现单设。

(4)规范公证财务管理。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整改精神和要求。二是2024年开始公证处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实现独立核算。三是出台《公证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公证处财务管理。

4.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

(5)抓实村(居)法律顾问督导。一是组织到23个乡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督查,实现全覆盖。二是已出台《宿松县“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截至目前帮助各村(居)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14份。23个乡镇(街道)均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完成1次对乡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已将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情况纳入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考核。

(6)持续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已召开专题会议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进行业务培训,针对34个问题已逐一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卷宗评查、旁听庭审等活动。三是开展受援人回访,目前暂未发现对承办人不满等问题。四是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考核中,占15分。五是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聘用律师赴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学习法律援助案卷整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等业务。

(7)补足人民调解工作短板。一是认真梳理行专调委会工作改革相关事宜,制定相关制度文件,规范行专调解组织工作。二是积极设立“新时代六尺巷调解工作室”35个;加强乡贤调解和新时代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深度融合。三是修订出台《宿松县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到基层司法所开展案补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四是制定出台《宿松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宿松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试行)》。

5.落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8)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召开宿松县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议,11家单位和4个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现场述法评议。二是已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分值为2分。三是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针对农业农村领域长江禁渔工作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推动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拓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监督渠道。四是出台《关于加强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并会同县委编办开展下放乡镇街道执法事项运行情况评估。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市、县专家授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9)加强合法性审查指导。一是印发《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指引》《合法性审查案例》,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体办件作为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各地开展实体办件。截至目前,23个基层司法所积极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工作,6个基层司法所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件11件。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工作方案》,指导协调乡镇(街道)明确法治建设办事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机制。三是举办全县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对合法性审查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6.强化刑罚执行

(10)严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会同纪检组分片区对司法所进行督查,已完成全覆盖社区矫正领域执法检查活动,同时社区矫正局每月开展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业务检查、抽查活动。二是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案卷评查工作,由业务骨干组成案卷评查工作专班,以季度集中评查、半年度交叉互查、日常随机抽查形式,将整改落实工作贯穿全年,认真做好社区矫正案卷规范化工作。三是定期开展集中矫情分析会,对省厅系统平台通报的相关情况进行传达学习,对日常工作督查中发现的社区矫正问题以及社区矫正监管难点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研判。四是据安庆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反馈,宿松县社区矫正工作与往年相比有较大提升。

(11)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宿松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已于3月初动工施工,5月已完成矫正中心场所提档升级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7.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12)加强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一是召开会议强化律师管理,组织开展律师宣誓活动。二是在政府网上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公示。三是邀请省厅律师工作处相关负责人就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专题培训,全县律师参加。四是已将律师投诉等纳入2024年度律所考核细则,经查证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五是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公职人员有偿从事法律服务的线索。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相关线索。

8.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13)开展工程项目排查整改。一是已请第三方对法治文化主题风景线建设工程进行造价审计,已与建设方据实结算。二是组织对《宿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宿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政策规定进行学习。三是举一反三,对近三年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9.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14)严格支出报销审核把关。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无乘车票据的差旅费报销单进行核查。二是印发《宿松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制度》《宿松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根据新修订的内控制度,明确人员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审批财务票据。四是组织全系统干部学习新修订内控制度和相关财经法规,杜绝出现差旅费报销单报销车费无相关乘车票据行为。

(15)及时扣缴个人所得税。一是已清算挂账应扣收垫付职工个人所得税金额,将应扣金额明确到个人;二是在工资中据实扣回代缴个人所得税。三是按季度汇总,将个人所得税放入财政一体化平台工资系统“其他扣款”中扣回。四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0.规范绿植租赁

(16)租赁绿植“同植同价”。一是针对“同植不同价”问题开展全面核查,退回差价。二是对机关绿植进行集中清点,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核减。三是印发《宿松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制度》《宿松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科学规范财务审批。四是会同纪检组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违规问题。

11.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17)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是皖松律师事务所已搬离县司法局办公楼。二是与皖松所就应缴租金及物业费问题达成协议,由皖松所补缴租金、安保物业费,已按要求上缴县财政。三是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四是4月19日下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局开展国有资产、固定资产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目前对9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2个直属单位、23个司法所完成初期盘点及实地核查。已修订《宿松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2.严格落实民主决策

(18)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已修订出台《宿松县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宿松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宿松县司法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1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9)规范编制使用管理。一是对不符合选人用人规定的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对相关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关系。截至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政法专项编制56个、事业编制8个,实有政法专编人员56名(含1名政法工勤编)、事业编制6人。就事业编制职数未满情况,2024年初县司法局已向县人社局申请招考事业编制人员,因县内统筹,未通过我局招录计划。二是积极与太湖、望江、怀宁等地司法局联系,了解周边县区人口和司法局编制配置规模;根据今年拟调入和招录岗位匹配情况,梳理和摸底人员缺口,已将2024年度新招录5名公务员和新调入2名公务员安排至人员缺口岗位。三是根据安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安庆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2024〕11号)文件统一安排,开展我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四是印发《宿松县司法局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宿松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培养使用。

(20)增强基层司法所专业力量。一是2024年度新招录5名公务员已报到入职,分别安排至许岭、下仓、洲头、复兴、华亭等地司法所。二是制定局管干部交流预案,将3名机关人员骨干人员下沉司法所任职。2024年年初,局主要负责人调整到位后,为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力量,经局党组充分酝酿、研究,拟充实一批副科级所长,现已报请县委、县委组织部,下一步,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三是组织我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14.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21)加强基层所硬件建设。通过到相关司法所走访调研,并积极与相关乡镇(街道)协调对接,由于财政资金困难、项目立项难等多重原因,通过改建、扩建等多途径予以解决。其中九姑、孚玉、隘口、千岭、河塌、汇口司法所等司法所已启动司法所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初步完成。松兹、龙山、下仓、柳坪等司法所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在积极筹划或运作中。

15.强化党建引领

(22)丰富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一是印发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清单,结合职能动态调整。4月3日在县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赓续红色血脉”清明主题党日。5月26日,结合“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活动,在高岭乡开展“非遗普法”主题党日。6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7月召开党员大会,表扬先进个人、观看警示教育片、过集体政治生日、上专题党课等形式,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二是出台《宿松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大讲堂”工作方案》,围绕党建、业务工作每月举办一期司法行政大讲堂,通过测评、研讨等方式检测学习效果,搭建干部职工交流学习平台。三是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保密教育学习,加深了对党的理论政策的认识,提高了党性修养。四是制定《宿松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制度规定》,加强对系统干部职工管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对系统“关键岗”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16.扎实落实整改

(23)全面整改到位。一是印发《宿松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制度》《宿松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内控制度,严格报账手续。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注重标本兼治,高质量深化巡察成果转化

(一)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持续加强成果转化。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激发司法行政队伍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热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7870310;邮政信箱: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龙井路与安丰国际交叉口(邮编:246501);电子邮箱:ssxsfj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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