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深悟“安徽行” “纪”续学习路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千岭乡 张佳婧   发布时间:2024-12-25 09:52   阅读量: 720    ]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指出,要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纪学习教育现虽已“收官”,但是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学习的“劲头”不能收,常学方能为戒,真知方能善成。

将党纪学习教育“植于心”,践行“本色不变得始终”的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一次思想的洗礼,更是一次心灵的锤炼,它如同锤炼忠诚之心的“火炉”,筑牢了广大年轻干部的信仰之基。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等于学习“止步”,要坚持集中性学习和经常性学习相结合,党纪党规学得越深,纪律红线在心中刻得越深。年轻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常翻常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给自己“充电蓄能”,在“温故知新”中深刻理解党的初心和使命,增强对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自觉地践行党的宗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党纪学习教育“见于行”,紧握“清风两袖朝天去”的廉洁戒尺。党纪党规的学习,不是简单的条文背诵,而是深刻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我们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做纪律上的“明白人”,确保自身的言行始终符合党的要求,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青年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生力军”,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遵守党的纪律规矩,恪守党的“六大纪律”,自觉扎紧思想“篱笆”,清楚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一切的行为举止要从维护人民利益的角度出发,用“显微镜”来看问题,用“放大镜”来看后果,把工作做到“聚光灯”前,把权力运行到“阳光下”,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态和“反躬自省”的态度,做“表里如一”的干部。

让党纪学习教育“显于效”,彰显“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实干担当。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锤炼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磨刀石”,更是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引擎”。理论武装头脑是行动的先导,行动的实效则是检验学习成果的最终标尺,基层是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基层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施工队”,我们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应得的利益“分毫不差”。在工作中要直面难题,不当“过得去就行”式干部,将学习与干事相融合,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专业能力,将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的优良作风在不断实践中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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