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聚焦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  加强对党员教师监督管理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11-18 10:56   阅读量: 4780    ]

“我组在监督执纪中发现你校存在党员教师‘八小时以外’酒驾醉驾的问题。我组认为,你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短板弱项,出现此类问题显示出你校对党员、教师‘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党员教师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近日,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向一所县内中心小学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中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宿松县纪委监委向该校党组织提出了三点纪律检查建议: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纠正思想偏差。组织党员教师学习党的纪律规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切实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教师充分认识到“八小时以外”同样受生活纪律、法律法规和道德约束。二要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行为规范。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员教师“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规定,划出行为规范,列出负面清单,让党员教师“八小时以外”行为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三要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改进作风。聚焦规范党员教师“八小时以外”行为,设立监督电话、监督信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学校党组织近距离监督优势,主动出击、及时纠偏,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并要求该校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县教育局纪检组。

“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其言行对学生的影响深远,这样的监督管理有助于提醒自己时刻保持警醒,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此举得到了广大教师的积极响应。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党员教师在工作时间以外的行为开展了专项监督管理行动,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党员教师行为的管理。此外,还将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并得到妥善处理。

“加强对党员教师‘八小时以外’行为活动的监督管理,旨在督促党员教师在‘八小时以外’牢记党纪法规要求,强化对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廉洁纪律,自觉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切实树立党员教师的良好形象。”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吴金旺 汪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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