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要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这是党中央基于对作风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对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的准确把握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通过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制度建设和推进廉政教育,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解决问题、优化作风,用刚性制度巩固成效。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内在联系紧密。不正之风往往是腐败行为的开端,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不良作风,如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铺张浪费等,如果不加以制止和纠正,就可能逐渐演变为严重的腐败行为。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同时,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价值观,从思想源头上遏制风腐问题的产生。
正风肃纪、自我革新,织牢纠风治乱监督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生活作风上,有的干部贪图享乐、奢靡浪费,沉迷于高档消费和娱乐活动。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关注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抓常抓细、始终如一,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针对容易产生风腐问题的环节和领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从制度上防范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严格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对于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让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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