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主旋律,用党规党纪的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奏响党纪学习教育“四部曲”。
学纪在心,奏响党纪学习教育“思想曲”。“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这是明代心学大师王阳明的一句名言,它深刻揭示了知与行之间的辩证关系,也为我们指明了党纪学习教育的“主心骨”,即学纪是推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的首要前提。不明纪,则难以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实抓细,采取党员主动学、中心组领头学、专题辅导深入学、交流研讨互动学等方式,将学习作为一种习惯,逐章逐条学,原汁原味学,在深学细悟中树牢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做好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清白人”“带头人”“贴心人”。
知纪在心,奏响党纪学习教育“清廉曲”。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将“坚持自我革命”作为党百年奋斗的10条历史经验之一。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刀刃向内”的自觉反省自身,用新修订的《条例》每日“三省吾身”,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防范、强化遵纪守纪;要在如“青山之青、白云之白”中持之以恒立政德,坚定不移严私德,知边界、筑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慎欲,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要以典型案例为戒,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涵养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行,昂首挺胸阔步向前。
明纪在心,奏响党纪学习教育“协奏曲”。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要始终做好“融”字文章,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自己的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广大党员要在本职工作中勇担当、做示范,积极开展“学条例+”活动,以丰富的形式、浓厚的氛围,提升学习效果,促进工作质效。
守纪在心,奏响党纪学习教育“为民曲”。《条例》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权力来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时刻铭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民”字刻在心中,把“责”字扛在肩上,把“干”字落在脚下,把“廉”字印在脑海。自觉将遵规守纪内化为言行准则、行为准绳,时刻谨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心里装着群众,身子扑到基层,多到田间地头、社区街巷听取“乡音乡愁”,在关键小事、实事、好事上排解民忧,把小事做细做透,以不推不拖的务实作风,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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