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明白人”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司法局 潘明明   发布时间:2024-06-05 19:55   阅读量: 533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知敬畏则容易失去底线、触碰“高压线”,唯有学会怀“敬畏之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才能真正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学纪筑牢信仰之基。“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把纪法教育当成“耳旁风”,缺乏敬畏,顶风违纪,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党员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更会损害党的形象、阻碍党的事业发展。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肩负着团结带领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最终成败。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绷思想之弦,深刻认识到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就难以有效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原原本本学、自觉主动学、反反复复学,逐章学懂弄通《条例》的每一条、每一项,搞清楚党规党纪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时刻用来警醒自己、提醒别人,也才能不断强化自己在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

知纪常怀敬畏之心。“惧则思,思则通微;惧则慎,慎则不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学习的目的就是求知。学习了党规党纪,不仅要理解牢记它们的内容,更要把握它们更深层次的内涵。如果能够带着敬畏之心求知,则更加能够事半功倍。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哪些地方进行了修改、删减,里面蕴含了哪些与时俱进的理论思想,释放了什么样的鲜明信号,都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在谨慎中有所思,思考中有所得,如此,才能让思想变成真正的武器。

明纪遵守党规党纪。“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当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了党规党纪,对之敬畏就会成为一种态度。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怀“敬畏之心”明纪则能够在成为遵规守纪明白人的基础上,以更加鲜明的态度经受考验锻造信仰,以更加坚决的态度与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当敬畏党规党纪成为一种内心情感,那一定会逐渐成为一种行为操守。

守纪坚持清正廉洁。“源洁则流清,形端则影直”。当学纪使自己为之警醒,知纪使自己为之自醒,明纪使自己为之清醒,那守纪则必会使自己为之觉醒。怀“敬畏之心”守纪,可“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可“防患于未然”,可以说,守纪守护的是党规党纪,守护的是国家社会的公平公正,守护的更是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安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守纪的高度自觉,要坐端行正,刚正廉洁,要坚持打铁自身硬,才能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清廉之心。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使全党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就一定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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