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永葆“自我革命”的鲜亮底色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发改委 江申康   发布时间:2024-05-16 19:15   阅读量: 145    ]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坚持自我革命是我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强大支撑。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是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的《条例》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彰显了我党敢于刀刃向内、自剜腐肉的自我革命精神,为奋进新征程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宝贵经验,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要持之以恒地做好为民谋福利、增进民生福祉之事,尤其需要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用“读书须尽苦功夫”的钻劲研究《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新旧对比学,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践行初心使命统一起来。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颁布后,广大党员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联系实际、举一反三,自觉对照《条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断擦亮自我革命的鲜亮底色,勇于揭短亮丑,善于修正错误,让自己在成长的路上实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交出无愧时代的精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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