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全党同志指明了学习党纪的方向和路径。广大党员应积极响应,落实《通知》要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好党纪“学习课”“警示课”“实践课”,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做堪当时代重任的接班人。
上好党纪“学习课”,变“被动学”为“主动学”,逐章逐条学出党纪“满口香”。“学纪、知纪、明纪”是“守纪”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原原本本、逐章逐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了解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才能更好的理解和遵守党的纪律。党员干部要利用好青年干部学习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机会,积极主动了解本次《条例》修改了那些,为什么要修改,不耍空架子,不走形式,掌握思想漏洞,补足精神之“钙”,才能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坚决不触碰党纪“高压线”、不踩法律红线,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上好党纪“警示课”,变“看客”为“主角”,自省自重念好纪律“紧箍咒”。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曾告诫党员:“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下”。“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上好党纪“警示课”,不仅要看见别人的“故事”,更要深挖问题根源,吸取案例教训,摒弃看客心态,思考落马高官是如何一步步陷入诱惑的“围猎场”,又是如何在的违纪中一步步走上违法的道路,以案促改,镜鉴正己才能不上演前人的“故事”。因此,我们要常常反思自身,用“党纪”这把戒尺,校正思想和行动,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查出来,常念纪律“紧箍咒”,筑牢思想“防火墙”,不给“心中贼”一丝可乘之机。
上好党纪“实践课”,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使命在肩绘出人民“安康景”。“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落脚点还是要强化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在心里,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教者,效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上好党纪“实践课”,深刻领悟党纪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的道理,时刻保持戒惧敬畏,在思想上画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进而在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我,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摈弃“择利、择权、择富”而交的功利化交往,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将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变为干事创业的动能,擘画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画卷。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