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巡察建议”为抓手 推动整改“清仓见底”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石小燕   发布时间:2024-06-07 15:59   阅读量: 951    ]

“县财政局先后深入相关乡镇进行调研,全面掌握乡镇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全县各乡镇(街道)制定了往来款清理方案,正在逐笔对账面暂存款、暂付款进行甄别,查明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日前,县财政局向县委巡察办报送关于乡镇(街道)往来款清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的报告。

为切实解决巡察发现的乡镇(街道)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不久前,宿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政府发出巡察建议书,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街道)往来款清理清收工作的建议,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收到巡察建议书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乡镇(街道)往来款核查清理实施方案》,县财政局具体指导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整顿,并定期向县委巡察办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近年来,为推动解决巡察发现普遍性、倾向性和体制机制问题,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宿松县委探索建立“巡察建议书”制度,通过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深化改革等意见建议,有力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截至目前,十五届县委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11份、提出意见建议11条。

为防止巡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将巡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建立巡察建议整改落实台账,强化对巡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通过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组织现场督查、开展成效评估等方式,及时跟踪掌握被建议单位的整改情况,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进一步整改建议。同时,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建议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巡察建议工作,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巡察建议书’制度,传导整改压力,推动整改提质增效,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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