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秸秆禁烧、污水排放等生态环保工作。”近日,宿松县千岭乡纪委对个别村发生焚烧秸秆问题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后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今年以来,宿松县纪委监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国之大者”,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担实责任抓实工作,以铁纪守护绿水青山、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县纪委监委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紧盯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照分类整治、全面排查的原则,运用“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纪检监察机关同职能部门联合机制,通过调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查纠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行为,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切实用好专项监督“利器”,以专项监督实效靶向整治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针对机制砂问题,立案46起,对13家单位22名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给予党纪处分5人,监督推动关停取缔机制砂企业23家。针对矿山生态修复问题,督促停产整顿非煤矿山企业15家,完成修复71处4955.15亩。针对非法搅拌站问题,督促摸排上报非法搅拌站90家,已拆除清场57家,已拆除未清场16家,停产未拆除11家,在产6家正在督促拆除,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
问责不是终点。县纪委监委一方面严肃问责,一方面督促各有关责任乡镇街道、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紧盯重点问题整改情况不放,开展靶向监督。同时,着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用好身边案例“活教材”,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问题交办函等形式,压实案发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以案促改落实落细,举一反三,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生态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和‘水缸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监督促强监管,压紧压实责任部门生态环保政治责任,不断将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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