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抽调某某同志参与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日前,宿松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联合向18家单位发送抽调人员参加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巡视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宿松县委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在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强化巡察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为推进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配齐队伍强化实战练兵。县委注重在巡察一线培养锻炼干部,2022年以来先后从系统内提拔任用巡察组组长1名、副组长2名、巡察办副主任2名,全面配齐配强巡察机构领导职数,完成巡察干部晋升职级4人次。同时,建立健全新提拔乡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实践锻炼机制,目前,抽调两名新提拔乡科级干部,以及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工程建设共18名业务骨干参加第七轮巡察锻炼。
增加编制充实巡察力量。为解决巡察人手不足问题,今年县委批复成立县巡察信息中心,设主任1名,核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人员受县委巡察办管理,增添巡察机构专业化力量。截至目前,县委巡察机构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4名。
从严管理维护队伍形象。坚持将纪律贯穿巡察工作始终,落实巡察组长负责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反映问题。驻点巡察期间,签订保密承诺书,驻点巡察结束,对涉密材料进行清退,做到巡后“零持有”。同时,严格落实《关于对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巡察组工作作风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巡后综合考评,强化对巡察工作的“再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巡察工作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巡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培育人才的重要作用,以更加有力的激励机制、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助推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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