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用“枫桥经验”谱写基层纪检监督新篇章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河塌乡 占国强   发布时间:2023-12-29 11:37   阅读量: 1602    ]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结合政法工作实践创造了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为基本内涵的“枫桥经验”。之后,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枫桥经验”。自此,“枫桥经验”逐渐成为我国基层治理的一面光辉旗帜,其坚持党建引领、紧紧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理论和实践精髓,不仅有助于探索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路径,还能够推动基层监督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围绕党建引领,强化基层治理。中国共产党领导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通过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将党建引领贯穿基层发展的全过程,能够有效整合基层资源。此外,党建引领不仅是“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还是发展基层纪检监督的重要力量。想要在基层不断延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需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通协同来开展规范化的基层监察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构建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察工作的效率,扩大覆盖范围,打造有本领、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让“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思想深入人心。

把握源头治理,提升工作效能。“枫桥经验”的实践精髓在于从源头抓起,在问题萌芽之时就开展行动,从根源堵住不正之风。对于基层纪检监督工作而言,想要及时发现问题就需要将专责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打造公开的信息平台,布设监督网格,做到“一镇一网”、“一村一格”,从而消除基层监督中存在的空白。同时,应当全力推动基层纪检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建设,通过有力手段和制度优化来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乏力问题,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牢记以人为本,增强监督实效。“枫桥经验”作为运用群众路线解决基层问题的典范,对基层纪检监督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紧紧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治理中的具体展现。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依托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基层工作尤为重要。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关心群众的每一项“关键小事”、全力解决每一件具体纠纷,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保障性作用,及时进行跟进走访,深入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愿,帮助推进解决疑难点问题,让老百姓对治理工作有参与感、有评判权,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用实际行动来诠释纪检监督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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