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志,实在对不住,都是因为之前我工作时考虑得不够细致周全,让你误解了,现在我郑重向你道歉……”近日,宿松县某乡某村原总支书记朱某主动上门向实名反映人朱某某致歉。
今年7月,宿松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朱某某反映朱某等人有关问题的实名举报,后县纪委监委按照规定程序对该信访举报件进行初步核实,办结后按照相关规定向朱某某反馈办理结果。但反映人因与被反映人之间存在个人恩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在信访件办结反馈后,仍持续到县纪委监委上访,上访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严重影响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正常工作秩序。
针对此问题,宿松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亲自接访反映人,“面对面”倾听其诉求,设身处地进行释法说理。在全面了解反映人诉求基础上,由主管常委带案下访,下沉到乡村一线,亲临问题现场,督促乡村两级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并耐心做好被反映人的思想工作,让其放下思想包袱和成见。
后被反映人当面向反映人朱某某致歉,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两人之间的个人恩怨及时化解,反映人对县纪委监委的办信结果感到满意,并当场表示后续不再因同一事项重复越级上访。至此,朱某某重复上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感谢纪委的同志,对我的诉求如此上心,现在我心里的疙瘩也终于解开了。”反映人朱某某在调解现场说道。
人民群众的满意,是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最大的认可。此件重复信访件的化解是宿松县纪委监委认真践行“浦江经验”的一个缩影。化解过程中,宿松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主动约访、带案下访,找准了化解矛盾的“金钥匙”,将问题“消化”在基层,释放了基层社会治理叠加效应,有效提升了群众信任度、满意度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