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用好克制基层“微腐败”的三样法宝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河塌乡 占国强   发布时间:2023-09-01 10:41   阅读量: 1097    ]

“微腐败”看起来只是一件件小事,但对于基层群众来说,那些远在天边的“老虎”只是他们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这些近在身旁的“苍蝇”却是实实在在地啃食着他们的切身利益,伤害了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群众利益无小事,微腐败也是腐败。我们要防微杜渐、有的放矢,用好纪检监察三样法宝,严厉打击基层“微腐败”。

用好监督“放大镜”,聚焦基层“微腐败”。“微腐败”多发生于基层一线,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对待“微腐败”要坚持“无微不治”,摸清“病灶”、找到“病根”,通过“点题整治”,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发挥联动监督机制效能,整合多方力量,抓实监督各个环节,避免出现监督的“空白地带”。加强对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的专项治理,做到管行业必须管作风、抓业务同步抓整治,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推动“大治理”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扼杀于萌芽阶段。

套好权利“紧箍咒”,规范基层“微权利”。紧盯基层小微权力,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敲打”提醒,让基层干部作风显著改进,让“微腐败”易发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全面运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给“微官”行使“微权”套上了“紧箍咒”,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乡村振兴建设、小额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使用,明确村级事务细则,让村里每项工作、村干部每项权力都晒在日光下。

架好反腐“高压线”,遏制基层“微腐败”。总有一些基层干部抱有“山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虽然基层是监管的神经末梢,却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一定要不断加大对“微腐败”的惩处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保持“零容忍”态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地区领域,不论在职退休,该开刀就开刀,该清除就清除,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熟人社会”等监督难题,祛除渗透和潜伏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病毒”,打通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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