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如何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党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享有更多获得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道“必答题”。
严防基层“微腐败”,需强化教育引导,做到细致入“微”。实践证明,信仰信念越坚定、品德修养越高尚,自律意识就会越强,违规违纪问题就会越少。首抓铸魂教育,常态督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反复解读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对照问题清单拉网整治,切实把捍卫“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定“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化廉洁文化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牢法纪思维、破除侥幸心理。大抓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法,以违规违纪通报、警示教育录像为载体,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刻剖析、以案明理,达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目的。
严防基层“微腐败”,需扎紧制度篱笆,做到“见微知著”。腐败有大小,反腐无区别。无论是“打虎”还是“拍蝇”,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有腐必惩,露头就打。探索前移监督关口、层层监督、体系监督的防范方法,主动作为、务求实效。针对制度踏空抓监督,及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审批报告流程,经常性监督反映情况,压紧自由裁量和权力寻租空间。针对多发问题抓监督,通过问卷、座谈梳理问题多发领域,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介入、全程参与、集中跟进、持续问效,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单位和部门考评,确保问题整改彻底见效。
严防基层“微腐败”,需增强执纪问责,做到无“微”不“治”。对“微腐败”零容忍、动真格,持续传导越往后越严的强劲压力。要加大执法力度。查办案件突出“快”,确保规定时限后墙不倒;突出“实”,调查取证要素齐全、证据充分;突出“严”,按照程序步骤组织实施,及时“立标尺”“划界线”,立查立改、绝不姑息。要严肃追责问责。用好“四种形态”,步步紧抓、寸步不让,对工作消极、失职渎职、问题频发的,严肃追究责任,做到失职必问、动辄则咎、威慑常在。要注重案后治理。注重“三个区分”、把握“六种情形”,坚持严管厚爱,做好教育回访,严肃查处诬告现象,做好清污正名工作,确保执纪执法刚度的同时,也保持关心关怀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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