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守护惠民惠农补贴“钱袋子”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张婷芳   发布时间:2023-09-07 15:28   阅读量: 930    ]

“大伯您好,请问您家一共承包了多少亩土地,您知道通心港承包户吴某大概承包了多少亩土地吗?”

“我们家一共承包了20多亩土地,吴某比我家的多些,估计有几百亩,主要用来种植水稻。”

不久前,宿松县千岭乡纪委走访了解种粮大户补贴发放情况时,通心港承包户吴某申报的补贴面积遭到了群众否认,这一问题引起了该乡纪委的注意。

此前,宿松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千岭乡开展巡察时,将该乡木梓村村干部未认真核实通心港承包户实际水稻种植面积,导致惠农资金流失的问题线索移交给了该乡纪委。

“惠农资金事关民生福祉,用到位,老百姓才有切实的获得感。一定要强化监督检查,守护好惠民惠农补贴‘钱袋子’,确保各项惠农资金管好用好,真正惠民利民。”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

循着线索,该乡纪委对吴某申报种粮补贴面积和土地流转面积进行了逐一核查,发现吴某为了增加种粮补贴收入,在申报2022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过程中,分别虚列1030亩、645亩耕地面积上报,骗取国家种粮补贴18345.02元。

“这些申请材料上怎么没有承包户吴某的确认签字,也没有村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的签字?”

随后,千岭乡纪委核查相关材料后发现,负责申报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千岭乡木梓村党总支委员石某某,竟然仅通过电话与承包户联系沟通,既未实地核验,也未通知承包户本人签字确认最终种植水稻面积,且在村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均未签字的情况下,擅自将木梓村2022年第二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汇总材料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

“是我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图省事,未核查承包户实际种植水稻情况,承包户上报数据与实际种植面积严重不相符也没有发现,导致惠农资金流失……”面对乡纪委审理组工作人员,石某某检讨了自己所犯的错误。

最终,吴某骗取的种粮补贴资金被追缴并上交至县财政局专户,石某某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木梓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千岭乡农经站相关工作人员均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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