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与县财政局召开会商会,专题研究村级财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机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以及财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今年村级财务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纪检监察组结合重点检查和日常监督情况提出4个方面的工作建议;主要负责人提出,再用一年左右时间,通过村级规范自律,乡镇(街道)落实“村财乡管”主体责任,县财政监督局监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共同发力,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会议要求,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对前期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498个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寻找症结,逐个销号,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台账。二是组织学习培训。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财政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及县级相关部门出台的“村财乡管”的各项制度,以乡镇为单位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至2次村级财务管理政策业务培训与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让工作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制度,照章办事。三是开展业务互查。乡镇(街道)要组织财政、农经等部门对2023年以来的村级财务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二次村级财务业务互查,检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业务办理情况,并将开展情况报农村财政管理局。四是强化指导监督。农村财政管理局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以一个季度为一个阶段,结合其他各项工作,对全县23个乡镇(街道)的村级财务运行状况和“村财乡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指导;监督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对村级财务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敷衍塞责走过场、监管失职失责、审核把关不严、制度执行偏差的局将适时调度,并严肃追责问责。(通讯员 程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