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三关” 将实名举报反馈做到群众心坎上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凌颖   发布时间:2023-08-29 11:53   阅读量: 2557    ]

信访举报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宿松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好实名举报“三关”,做实做细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办理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让实名举报人都能了解受理情况、知晓办理进展、明晰办理结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将实名举报反馈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把好“入口关”,提升知晓度。“您好,我们收到您的信访举报件,请问是否实名举报”“您的举报件已受理,转送至承办部门后承办人员会与您联系,请您耐心等待”。县纪委信访室接到信访件后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有署名、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信访件,第一时间开展核实告知工作,确保举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同时承办部门在收到实名举报件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再次告知实名举报人受理情况,进行受理双告知,进一步提升举报人对信访工作的知晓度。今年以来,共联系署名初次检举控告件70件,经核实为实名举报61件。

把好“办理关”,提升参与度。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在核查过程中,承办部及时听取举报人合理意见建议,确保核查内容有依据、核查方向不偏离,提高信访件的办理效率。对举报人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适时向举报人反馈信访件的办理进展情况,有效提升举报人对信访工作的参与度。

把好“反馈关”,提升满意度。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实名举报反馈工作机制,按照“谁办理、谁反馈”的原则,进一步强调时间、方式、内容等关键要素。承办部门在调查处理结束1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面谈、电话等方式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开展群众释法说理工作,填好《实名举报反馈情况登记表》,做好实名举报反馈工作记录。如举报人对办理结果持不同意见并提供新证据新资料,由承办人做好记录收集工作,及时调查复核,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并再次反馈办理结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截至目前,宿松县纪委监委共办结实名初次检举控告件13件,反馈率100%。

“群众是信访工作的‘阅卷人’。今后,我们将继续用心做实做细对举报人反馈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实名检举控告件办理质效,在高质量办信办访中察民情、护民生、守民心。”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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