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视力四级残疾,虽然一直享受了低保,但没想到还能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我自己也就没有主动去申请。感谢巡察组,帮助我们享受国家补贴!”面对回访的宿松县委巡察干部,隘口乡某村村民祝某某高兴地说道。
事情还要从宿松县委第三轮巡察说起,2022年8月,宿松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隘口乡时着力发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问题,召开组务会,安排人员对全乡享受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要求仔细比对,看是否存在“骗保、多保、死亡人员吃低保”“关系保”“人情保”、应纳未纳、应退未退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经过数据比对发现,祝某某、陈某某分别认定为视力四级残疾、精神三级残疾,虽然享受了低保,但一直未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11月将巡察发现问题向隘口乡党委及所辖村级党组织“一对一”反馈,要求乡党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举一反三排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一个不漏。
“巡察组真是火眼金睛,经过核实,确实是这么个情况。残疾人补贴需要残疾人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级报乡政府审核。这名村民或家属没有申请残疾人补贴,导致没有纳入享受范围,我们将尽快通知家属到村里去填申请表。”隘口乡民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巡察组的巡察工作结束之后,县委巡察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在开展日常监督中,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四方”协同监督推动下,乡村两级立行立改,以上两名残疾人已成功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并于2022年12月发放到位。
“我乡已对民政工作业务人员开展培训,乡纪委也将持续督促乡村两级民政业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持续转作风、提效能,主动发现、积极作为,及时为特殊群众纾困解难。”隘口乡纪委书记张留琴表示。
“补助救助资金直接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宿松县委巡察办始终将‘兜住民生底线、办好民生实事、主动便民服务’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围绕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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