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制定出台《贯彻<中国共产党
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石小燕   发布时间:2023-07-21 10:17   阅读量: 1369    ]

7月19日,宿松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共8章48条,全面系统地对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巡察对象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整改责任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是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县委巡察工作的一部规范性指导文件。

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的目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领导体制等,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工作原则,“建立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制度”作为领导体制。

同时,机构和人员部分增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工作程序部分增加了在巡察整改中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被巡察党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责任主体相应的责任,为全面履行整改责任提供参考依据。

《实施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及时调整了巡察监督重点。根据省委巡视工作最新要求,将县委巡察的监督重点由“三个聚焦”调整为“四个聚焦”。增加“聚焦上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此外,《实施办法》还强化了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专门新增一个章节规定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具体明确了巡察组在驻点巡察前、巡察期间、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党组织的支持配合责任,与去年县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前后呼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更加明晰、具体、可落实。

县委书记曹晓革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强调要深刻领会《实施办法》的精髓要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总结运用巡察实践经验,更好指导推动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分享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