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同志身为中共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我诚恳接受组织的处理,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我进行了认真反思,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今后我将坚决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办事……”这是受到处分人员在会上进行自我剖析、作出深刻检查的一幕。
“为强化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案件治本功能,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到案发单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让参加公开宣布会的党员干部以最直观、最真实的方式从中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达到了‘处分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近日,驻住建局纪监组先后到县粮食储备库、经适房公司、征收办等部门,现场宣布了所在单位三名违纪违法同志的处分决定。各部门分管责任人、受处分人所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想不到某某酒驾过去那么多年了,还是要被纪委清仓见底受到党纪处分,今后再也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一定得严守纪律和规矩,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参会人员深有感触。
“宣布处分决定对我们来说是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党员犯错误,党组有责任。今后我们在工作中以高标准、严要求,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相关部门分管责任人当场表态。
“宣布处分决定目的是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警钟长鸣。希望被处分同志不要背思想包袱,局党组对受处分同志要严管厚爱,并以此为戒,一是要思想高度重视。要认真反思问题发生的根源,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要克服‘与己无关’‘本单位无风险点’‘个人无风险点’等模糊认识,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每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刻反思,对照自己工作岗位职责,严格对照党纪国法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始终心存敬畏;二是要强化预防意识。坚持抓早抓小,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要抓好正面疏导。采用多种方式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不能因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影响工作,也不能把情绪带到工作中。要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开思想疙瘩、解决后顾之忧、消除思想顾虑,轻装上阵。”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负责人强调。(通讯员 吴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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