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您看,这3户租户仍然继续经营。难道真是应付巡察整改,而后又返回重新开店吗?”近日,县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一行实地查看某单位巡察整改现场时,评估组成员张曌疑惑地问道。
2023年5月份开始,县委巡察机构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对第三轮巡察的7家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评估组通过查阅整改佐证资料、实地查看、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工作。
此前,关于“4户租住户占用公房经营拒不搬离”问题的整改情况,某单位在巡察整改台账记录为:已起诉至法院,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已协调国家电网宿松分公司对4户租户采取强制停电措施,4户租户已有3户搬离。
“我们实地查看发现仍有3户租户继续经营,这与查阅资料发现的情况不一致,应该是虚假整改。必须高度重视,及时报告该情况。”针对发现的情况,评估组立即着手起草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报告,将该问题列入重点问题清单,并依次向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单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在不久后召开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上,评估组组长重点汇报了该问题整改情况,综合评估情况将该单位列入“差”等次。
“被评为‘差’等次的单位,年终考核将严格兑现扣分制。”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铸宏在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时强调。
“你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存在虚假整改的情况。希望你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端正态度,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对重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较真碰硬,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整改落地落实。”随后,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了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决不能敷衍应付、虚假整改,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通过约谈提醒、年度考核扣分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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