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录音录像发现你室5月25日谈话存在一名谈话人员低头做笔录,另一谈话人员未关注谈话对象,谈话人员交接时房门未及时关闭,为此建议……”近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向纪检监察室书面反馈“走读式”谈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盯“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三个环节,注重全流程管控,严守程序,严控风险,牢牢守住“走读式”谈话安全防线。
谈话前,严把“审核关”。开展“走读式”谈话前,对相关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做到谈话审批表、使用谈话场所审批表、谈话方案、安全预案“四必审”,按照“一人一方案”的要求,明确“应知尽知”内容,在吃准摸透的基础上,准确做好风险评估和研判工作。每月定期收集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走读式”谈话资料,并建立管理台账,坚决守好“走读式”谈话第一道关口。
谈话中,严把“监督关”。使用委机关标准谈话间开展“走读式”谈话的,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全程陪同监督,发现问题,当场指出,现场反馈,立行立改。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走读式”谈话的相关文件要求,谈话期间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谈话方式和内容开展谈话,把控时间,营造宽严有度的谈话氛围。畅通医疗“绿色通道”,谈话期间医生全程驻点值班,用监督“探照灯”护航“走读式”谈话安全。
谈话后,严把“整改关”。谈话结束后,通过回放同步录音录像的形式对“走读式”谈话“再监督”,发现问题运用《反馈单》“点对点”发函通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责任,为“走读式”谈话拧紧安全“阀门”。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走读式”谈话285人次,其中机关28人次,派驻(出)机构118人次,乡镇(街道)纪(工)委139人次,使用标准谈话场所22人次,反馈指出问题30余个,持续筑牢“走读式”谈话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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