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对村级整改指导不充分,导致村级问题整改多处出现‘一句话’整改。”在第三轮巡察整改检查评估现场,评估组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直言不讳地点评道。
日前,由县委巡察机构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3个检查评估组,对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的7家单位43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开展了评估。共调阅佐证资料1494份,实地查看7次,并现场提出意见建议40条;开展满意度测评211人次,7家单位巡察整改成效满意度均达100%。
十五届县委以来,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县委巡察领导小组量化评估工具,出台《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就党委(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公开和干部群众满意度4个层面,细化10项具体评估内容和38项评分标准,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精准到位、群众满意,县纪委监委印发《宿松县纪委监委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县委组织部印发《县委组织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派驻机构、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的监督职责、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整改成效评估、成果综合运用等事项,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我们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建立协作配合制度,统筹力量开展日常监督和成效评估,监督合力不断加强,巡察整改不再是巡察机构唱‘独角戏’。”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在日常监督阶段,县委巡察办通过开展整改方案及报告“四方联审”、召开巡察整改联系会议等方式,推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协作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导,突出对“一把手”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重要领导责任进行监督,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重点关注整改实效、长效机制建立及整改工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实现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在成效评估阶段,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动协作,抽调精干力量“三方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有关整改完成情况。对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的党组织,由县委巡察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其采取通报、发函督办、责成重新整改、限期整改、年度考核扣分等措施,必要时由县委领导班子约谈主要负责人,视情开展巡察“回头看”。
从成效评估情况看,巡察反馈问题637个,截至评估结束,已完成整改572个,基本完成41个,正在推进24个,整改完成率达89.80%;到期应完成整改621个,到期已完成整改566个,到期完成整改率91.14%;建立或完善制度57项,追责问责124人次,共挽回经济损失355.71万元。根据专项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以召开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暨巡察整改质效会审评估会的形式,结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提出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已研究提出评估结果建议,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我们下一步将对第四轮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一次日常监督集中检查,在集中整改期内不断倒逼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责任。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固化成果,继续依托‘日常监督+成效评估’的模式,开展巡察整改的‘再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确保巡察利剑常亮常新。”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王苗苗)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