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严于律己  廉洁奉公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经开区纪监工委 石玉芳   发布时间:2023-05-31 09:52   阅读量: 8601    ]

廉洁奉公树立新风,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具体目标之一。清正廉洁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廉洁奉公树立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廉洁奉公树立新风,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树立高尚的道德人格,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保持高尚的情操,以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尊严与人格力量,带动和影响社会风气。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从小节着眼,以反面的典型警示自己,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紧把“关口”,坚守“底线”,堂堂正正做人,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廉洁奉公树立新风,要始终以严的基调推进正风肃纪。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边学边查“照镜子” ,以党章为镜子,认真对照党的纪律、对照工作要求,对照先进典型、对照群众期盼、对照改进作风规定,深刻反思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存在的问题,敢于照“短处”、照“真容”,做到知耻而后勇、知不足而奋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重大成效。

廉洁奉公树立新风,要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刀刃向内从严整肃队伍,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干部时刻面临着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围猎”对象。严管严治、自我净化,须臾不可放松,要从严惩治系统内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防止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时刻保持高度清醒和警觉,坚决防范被“围猎”,防止落入别人设置的“陷阱”。

廉洁奉公树立新风,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明确要求,也是共产党人理应保持的政治本色。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对照要求、对准目标,找一找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以廉洁奉公的实际行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分享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