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中正蕴含着“慎微”的道理,慎微就是要注重细节和细微之处,不要因小失大。正所谓“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贪念毁名节”。作为一名党和人民的干部,必须牢记“恶不可积,过不可长”的道理,把“慎微”思想贯彻到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常敲“慎微警示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小事小节看似细微,却关乎党风政风,关乎人心向背,我们必须认真看待小事小节问题。现实中,很多党员干部注意小事、注重小节,做到了慎微。但是,却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在红灯酒绿的炫耀中,在推杯换盏的迷醉里,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考验,头脑发昏,意志薄弱,立场不稳,底线丧失,共产党人的初心和担当,被一点点消磨殆尽,最终“城门洞开”走向了犯罪。纵观近年来的腐败案例,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究其原因,很多就源于不能做到慎微,从对小利的追逐,到对自己小错的原宥,终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种一步步的渐变,最终导致可怕的质变。
党员干部要明底线、守纪律,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常怀对信仰的敬畏、对法纪的敬畏、对群众的敬畏,感恩党的培养、组织的关怀、群众的信任,心中始终装着法纪的戒尺、制度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在小事小节上慎始慎微。要守住小事小节的底线,就必须坚守党性原则,认真对待工作、生活中的小事,严格行为、话语中的小节,党员干部在喜好、言行上要谨慎细微,净化“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堵上思想松懈的每一个小漏洞,筑牢意识防线。要保持对党纪国法和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既然选择了做人民公仆,就要耐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守得住廉洁,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党纪国法的底线,不能脱离人民群众,否则,不管取得了多大成绩,都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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