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及时补上监管漏洞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5-12 16:21   阅读量: 1583    ]

“组长,这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同时分管村委会财务管理工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县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就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发现问题后,巡察组工作人员翻阅资料,提供相关政策依据。

“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履行民主监督责任,是基层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村两委成员的职责分工区分开来,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不能浅表化,这对拓展村级监督渠道、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过认真核对,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尹向阳提出处置意见。“我们把这个问题作为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移交该镇党委,由镇党委及时对村两委及配套组织选人用人情况进行审核排查,确保村级组织发挥作用。”

几天后,巡察组通过巡察办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了该问题,要求将该问题作为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及时处置。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我们要组织对村两委人员重新分工,必须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镇党委也将对各村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廉政风险,做到监管漏洞常查常补。”巡察组督促镇党委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选人用人管理,在巡察组的推动下,该镇党委、该村党总支分别召开专题整改会议,一周后,该村监委主任不再分管财务工作。

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监督缺位的背后,是党性观念的弱化、责任担当的缺失。“我们将立足基层特点和实际,把发现乡镇、村(社区)‘蚁式腐败’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对反映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及时有效纠治基层‘微腐败’苗头。”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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