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我的办案初体验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4-06 09:28   阅读量: 598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委决定对你采取留置措施,期限自宣布之日起算”。随着留置决定的宣读,我第一次参与办理的留置案件便开始了。

元旦刚过,我接到通知将参与办理一起留置案件,收到消息后,在感到兴奋的同时又有一丝紧张。作为一名去年刚入职的纪检新人,参与办理留置案件能够加快对纪检业务的学习掌握,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但也是因为自己是一名新人,会担心因为自己业务能力和办案经验的欠缺给专案组办案拖后腿。怀着这种忐忑的心情,开启了这次办案之旅。

来到案点后,专案组立即做好明确分工,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案件前期属于突破阶段,被留置对象存在一定的畏罪心理,交代问题避重就轻。此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打开对象的“思想枷锁”便尤为重要。通过情绪安抚,释纪释法,让对象知晓配合组织审查调查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自救方法。同时做好相关材料和数据的调取和分析,如银行流水、工程合同等,找到对象违纪违法“铁证”,配合谈话打好“组合拳”,也在这次案件突破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分析银行流水数据时,面对密密麻麻的数字,我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专案组的同事便耐心细致的和我讲解一些要点。“通过银行流水中大笔资金的转入和转出,找到操作时间和对方账户,再与我们掌握的重要时间点和涉案人联系起来,这样就能初步找到违法犯罪证据”。经过同事的指导后,我便找到了分析银行流水的“窍门”,也学会了一项办案技能。

一案一提升,感谢组织给了我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通过这次的锻炼,在见到“世面”的同时,也找到了自身不足之处和今后学习的方向。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参与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在案中学、案中悟,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通讯员  汪令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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