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宿松廉政文化,助力建设宿松地域特色的“宿松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县文旅体局组织局创研室积极创作廉政文化漫画——段光清巧断“斤鸡斗米案”组图。
段光清(1798—1878),字明俊,号镜湖,宿松县凉亭镇仙田村段家老屋人。清道光十五年举人,历任建德、慈溪、江山等地知县,为官清正、干练,口碑佳。咸丰二年,兼任垂直三级的地方长官。段光清在浙江为官期间,有“浙省第一能员”之称。因治绩出色,咸丰九年三月,段光清受咸丰皇帝连续五天五次召见,并被授予“平易近民”匾额。
段光清(1798-1878),宿松凉亭人,其在浙江任职期间深入民间察访,百姓爱戴。
咸丰二年,段光清任鄞县知县,有一天,他带两个随从微服察访,看见百人围观米店,即吩咐随从,一探究竟。
原来,一位农民为父病进城买药,急忙中,不小心踩死米店老板家的一只毛鸡儿,老板无理索赔九百文钱,农民拿出买药仅有的三百文钱,跪求老板。
段光清了解实情后,同情可怜的农民,从自己的口袋掏出六百文钱,凑齐帮助农民,安排随从送到农民手上。
段光清心中暗想,如此奸商,平日里肯定经常坑害百姓。在判案现场,段光清让农民把九百文钱赔给店老板,接着,叫住店老板,说他案只断了一半,还有后段呢,农民赔的是成年鸡的价格,赔偿后鸡就是农民的了,农民帮店老板把鸡养大,小鸡长大要吃米,店老板应将养鸡的九斗米钱还给农民。
“斤鸡斗米”结案,众人拍手叫好,称赞段光清是“段青天”。
创作中,县文旅体局以段光清断案为题材,创作出一系列6幅漫画作品,采用比喻、象征等手法,反映出做官要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力争做一个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好官,具有强烈的教育作用。
“漫画不仅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表现形式,更是宣传廉政建设的一种好载体,让人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还让我们知道宿松有这么一个了不起的清官——段光清,值得大家学习!”县文旅体局工作人员说道。(图/文 史琼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