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查研究,他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也没有决策权。中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对新征程上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作出系统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调查研究对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着重要的方法论基础,能更好为科学决策服务,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把调查研究贯穿决策的全过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各项程序中都体现出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调查研究要善于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要善于听取不同群体的声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第一项程序就是公众参与,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突出调查研究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调查研究要把握研究重点,找准决策落实的难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要求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调查研究要发现尚未暴露的盲点,坚持问题导向,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明确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履行好合法合规性审查职责,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重大行政决策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需要。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离不开调查研究。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思维方法,了解真实情况,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和途径,了解实际情况,为了之后政策更好的贯彻执行,让群众更好参与决策制定,避免群众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强化研究论证过程,真正把情况摸清,真正把问题找准;切实开展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做好合法性审查,严格做到决策事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行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是基础、研究是关键。调查研究是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的有效途径。正确的决策要避免重过程轻结果、对策多实效少,就不能坐而论道、“光开花不结果”,就必须把调查研究的所知所得体现于工作、付诸于实践。善于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善于听取不同群体的声音,既要了解宏观情况,也要了解具体情况;既要了解政策性、经济性问题,也要了解行业性、技术性问题;既要了解普遍性问题,也要了解特殊性问题。将更多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运用到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过程中,通过运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和蹲点调研、跨部门联合调研、案例分析、 信访办理和分析、文献查询,信息比对,专家咨询,试点先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等方式方法,助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需要调查研究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通过调查研究解决公众参与实效不明显、专家论证质量不够高、决策风险防范有待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缺少法律法规依据等问题,促进决策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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