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各位同志要汲取深刻教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好人民‘公仆’”。9月1日下午,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商务局会议室宣读了该局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零距离”地给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到处分决定宣布到哪里,警示教育就开展到哪里,坚持用好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以案释纪说法,实行一案一警示、一类一剖析,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一纸处分决定书”变成“一堂警示教育课”。
“身边的领导被查了,像惊雷一样,对我触动太大了,以后工作中,用权要慎之又慎,决不能出半点差错!”该局一名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已组织宣布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活动1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人次。
“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坚持‘送处分上门’,目的是用身边‘活教材’警醒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警钟长鸣,真正达到‘处分一个人、震慑一批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效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叶蔡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