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确保各级衔接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近日,隘口乡财政所多点发力,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强化衔接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优化调整项目库。根据文件要求建立衔接资金项目库,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完善储备项目库项目信息表,如以工代赈项目类型分为A、B、C三类,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和预期效应等,对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造价进行科学统筹。
强化审核资金分配。衔接资金项目明确由村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核;到户项目由户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核。按时上报资金拨付进度表,按资金性质分为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及结余资金,对拨付进度实行动态滚动管理。
严格执行监督检查。通过规范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公开、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规范拨付、使用、监管程序,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审计后按要求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明确责任和义务。坚持“回头看”,督促村按规范要求对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截至目前,隘口乡衔接资金项目共20余项,总金额1080余万元,中央、四级资金拨付进度近60%,超过50%进度任务。下一步,隘口乡将持续推进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衔接资金支付“532”政策,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助力乡村振兴“加速跑”。(通讯员 乔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