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东北新城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东北新城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第一时间行动。2020年12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东北新城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县东北新城党工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严格按照巡察反馈会议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逐条逐项制定改进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任务,第一责任推进。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二级机构、派驻机构及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个反馈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科室、一同全面协作。”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对整改任务分块负责、分工协作,抓好具体整改落实。
(三)标本兼治,第一效率整改。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做出安排,逐步推进。对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才能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同时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及时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反弹。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党工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重点工作推进尚有差距问题
(1)针对征地拆迁重点工作推进滞后,严重影响重大工程进展,工程造价大福度增长问题
一是对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谈话。二是坚决落实“核心区两年布满、东扩区启动建设”要求,做到了核心区征迁全部清零,东扩区45个居民组征地协议全部签订、房屋拆除完成率98%。
(2)针对重点项目(东区第一期还建房)推进不够有力,工程进度落后于预期,导致辖区内不同社区征迁安置政策的差异化被不断放大,征迁安置成本不断攀升问题
一是东区第一期还建房于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二是已出台东北新城内审工作制度,项目建设工期已纳入内审范畴。三是“玉龙区域征迁安置人口截止之日”已通过入户形式到每家每户进行了宣传。
2.关于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不够有力,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积案长期未得到有效化解,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问题
成立龙井社区移民建镇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指导组,新城及社区干部主动对接,先后有15户已退还预付款,剩余71户正在抓紧做思想工作。
3.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存在以协调机构会议或工作例会代替党工委会议决策问题的问题
一是出台《党工委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2020年8月巡察结束后,“三重一大”事项均已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并形成会议决议。二是根据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加大对“三重一大”研究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力度。
4.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严的主基调坚持不够,管党治党偏宽偏软问题
(1)针对落实“纪严于法,挺纪在前”要求有差距,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不及时,震慑效应打折扣问题。
一是已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印发《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已召开管委会机关及社区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一是已修订《宿松县东北新城社区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已将“原龙井社区4名党员干部因共同违法触犯刑律受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人被判实刑”作为案例,纳入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党员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党员干部的管理,使党员干部真正受警醒、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关于法治思维树立不牢,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增强,在推进辖区基础建设中没有严格依法办事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诫勉谈话处分。二是对相关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谈话,要求做到依法征地、依法用地,建设项目用地行为规范,杜绝违法用地的再次发生。
6.关于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简单粗糙,相关会议记录不规范,不能客观真实反映会议召开的全过程问题
一是对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7.关于聘用人员手续不规范、不严肃,部分人员未签订聘用协议,已签订的协议中存在多人代表管委会签订现象,聘用工作存在一定的社会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非班子成员代表管委会签订的《聘用协议》,已全部改由管委会主任签订。二是未签订《聘用协议》的1人,实为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临时转入新城机关工作,聘用手续已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与其本人进行了签订。三是已出台《宿松县东北新城机关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四是对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全部予以辞退。
8.关于公务活动中,没有严格坚持厉行节约原则,铺张浪费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相关经费支出过于庞大问题
一是对2017 年至2020年6月经费账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科目,已委托宿松信和财务审计咨询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新城财政所已根据审核分类结果对账务进行了调整。二是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章节。三是发放的会议补助,已全部收回。
9.关于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性奖励制度有偏差,不严格按工作业绩兑现工作奖励,超标准发放招商引资奖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超额发放的招商引资奖全部收回,已上缴至东北新城财政所账户。
10.关于征迁安置审核把关不严,未坚持干部、群众同等对待原则,少数干部违反规定多得优等房源问题
一是已出台《东北新城征迁安置清理处置方案》。二是已召开征迁工作指挥部指挥长会议,对违反相关规定超标准多选的一类安置房予以取消。三是相关人员与征迁工作指挥部重新签订了征迁安置协议书。四是已完成对区域内社区干部征收安置情况核查。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
11.关于工程领域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价格虚高等问题,廉洁风险隐患大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存在先建后议现象问题
一是实施工程过程管理,做好工程施工日志。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处理类似问题能力,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工程建设合同不完整问题
一是合同协议书中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等重要内容已全部填写。二是对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谈话。三是2017年以来所有工程建设合同已全部梳理,并形成台账。
(3)针对工程结算远超合同价问题
一是相关科室已对核定工程款较合同价款增加的部分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4)针对工程价格虚高问题
一是相关科室已对核减的部分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已出台《东北新城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内审制度》,明确规定在工程决算报送县审计局之前进行内审,切实解决好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造价问题,并长期坚持。三是对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2.关于以抓党建促进工作的导向不鲜明,党建工作在综合考核中占比较低,重要性凸显不够问题
已出台《东北新城2020年度社区和派驻机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严格执行上述考核方案,牢固树立以党建促各项工作的鲜明导向,凸显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13.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欠缺,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弱化、边缘化现象问题
(1)针对机关党支部书记长期由一般干部担任问题
已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免去非班子成员担任机关支部书记职务,决定一名班子成员担任机关支部书记。
(2)针对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制度,对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已按照部门审评、党员自评、自我批评、民主测评、组织定评的程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党员发展工作研究不及时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召开党建工作例会9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党组织选举手册》、《宿松县党员发展手册》等内容,对支委会会议记录、智慧党建平台信息录入等进行了培训。三是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管委会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4次,其中1次投票表决接收2名同志为预备党员、1次投票表决吸收2名同志为积极分子。四是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党工委会议研究党员发展工作有5次,共确定考察对象7人、预备党员7人、正式党员5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
(4)针对党员组织关系长期未转入问题
一是党组织关系未转入的人员已全部转入东北新城管委会机关支部。二是坚决做到凡是转入东北新城管委会机关支部的党员干部职工,其组织关系需随同一并转入。
14.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有偏差,民主生活会会前酝酿准备不充分,部分民主生活会未召开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
一是东北新城党工委重新召开了“讲重作”、“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做好准备,会上,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做到了“有辣味才有滋味,有深度才能有力度”。二是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门就“网络拼凑抄袭明显”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5.关于党工委严把党员入口关不够,缺少关键性政审材料人员被批准吸收为中共党员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社区总支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共12人对郭某党员资格认定进行了座谈,一致同意继续保留该同志的党员身份。三是社区总支《关于对郭某同志党员资格认定的报告》已上报党工委。四是已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会上分管组织工作的同志进行了自我批评,对郭某的党员身份进行了讨论,重新确定了其党员资格,要求负责组织工作的同志务必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确保今后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五是相关的会议记录、书面意见、党工委会议决定和组织谈话记录等资料已放入该同志个人档案。
16.关于执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不够,在社区换届中候选人资格审查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人员当选两委成员问题
一是已召开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决定免去相关人员定工干部职务,取消其定工干部待遇,责令其辞去龙井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二是已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给予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给予龙井社区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的处分。三是已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决定免去玉龙社区原弓箭支部相关人员支部支委职务。
17.关于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履行纪检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工作分工。二是新增2名同志为纪工委班子成员,纪工委班子力量得到充实。
(2)针对同级监督乏力、日常监督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已出台党工委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二是对工程建设、风险防控、征收安置等工作机构决策全过程监督机制已全面建立并实行。
18.关于党工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
(1)针对整改工作未明确班子成员牵头负责,责任下移问题
一是召开党工委班子会议,专题落实党工委整改主体责任,明确今后凡涉及问题整改事项必须有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并严格落实到位。二是县委巡察组向县东北新城龙井社区、玉龙社区反馈的问题,向县东北新城党工委反馈的问题,均做到了明确班子成员的牵头责任。
(2)针对整改不力,审计发现问题部署安排不到位,同时存在边改边犯问题
一是审计报告指出的经费超支挤占基建资金、新发生的经费超支挤占基建资金,已全部归还到基建账户。二是对时任财政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成立东北新城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已出台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东北新城党工委的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整到位、改彻底,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
(一)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尚未完成的问题,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紧盯不放,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坚决遵循“党是领导一切的”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精湛、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真正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努力推动东北新城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7813158;邮政信箱:宿松县东北新城管委会(筹);邮政编码:246500;电子邮箱:15534238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