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晒”在阳光下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1-10 16:13   阅读量: 1454    ]

“你看,打开宿松县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点击在库物品,违纪违法案件暂扣的手机、手表、黄金项链等物品名称、数量、登记时间一目了然,可以远程视频查看保管在县公安保安公司的实物,若点击移送司法机关,涉案财物在线随案流转。”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说。

为进一步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与检察、法院、财政、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通过县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将涉案财物登记、入库、管理、移送、处置各环节有机衔接起来,打造“线上线下结合、企业政府配合、部门联通共用”的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新模式。

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涉案款物敏感复杂,加强监管,既有利于维护涉案对象的合法权益,也是有效保护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举措。县纪委监委强化程序意识和自我监督,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要求,结合办案工作实际,制定《宿松县纪检监察机关涉案款物管理暂行办法》,在涉案财物的移交、保管和处理以及监管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移交、保管、处置、监督等各环节,进行全链条全流程细化规范,并配套制作工作流程图和统一的文书表格,拧紧涉案财物移交、保管和处置“安全阀”,打造涉案财物“明白账”。

推进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建设。树立平台思维,强化科技智能驱动,紧扣涉案财物登记、入库、移交、出库、处置等各个环节研发宿松县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管理平台,为涉案财物管理插上“数字翅膀”。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财政等部门同平台同步衔接,“一平台”连通“多部门”,实现“实物集中保管、信息随案流转”。在工作流程上,对所有涉案财物编码管理,统一数据规格,建立涉案财物线上移交和远程示证等工作机制,打造全流程只移清单不移实物“换押式”移交模式,推动线上管理与线下司法无缝衔接。

“加强涉案财物监管,是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的主要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内部管理、严防‘灯下黑’的重要举措。”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铸宏表示,通过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涉案财物的录入、管理、移交等,确保涉案财物依规依纪依法、及时有效追缴,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涉案财物“晒”在阳光下。(通讯员 项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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