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期间他表现如何?是否真正改正了错误,达到党员标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另外,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之后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
12月8日,县直机关纪监工委联合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到县人民医院,对党员李某某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事项进行详细指导。
期间,县直机关纪监工委书记王碧带领相关人员熟悉了规范化发展党员的25步流程,并就党组(委)如何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党员受留党察看后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的手续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人民医院相关党支部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该名留党察看同志两年来的现实表现,表示会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规范的流程来按期恢复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切实维护党纪处分的严肃性。
“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按期恢复党员权利需要相关的党组织慎重对待,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同志,不能因为工作不细致、不深入而损害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王碧表示,要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教育管理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引导激励受处分党员干部重燃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讯员 王碧 许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