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松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27 10:07   阅读量: 2300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5日至7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问题。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司法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班子会、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深挖思想根源,逐条逐项查找分析,诚恳“认账”、全面“领账”、严肃“清账”,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宿松县司法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股室和责任人。实行整改问题反馈周报制度,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局面。整改期间,局党组和整改办加强督导,按周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与相关责任领导、股室开展专题研讨,逐条了解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按照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成果转化,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把整改的彻底性和长效性作为目标,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下大力气推动建章立制,注重从源头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的成效。截止3月份,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的3方面11个具体问题,采取了38条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硬、两促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相对滞后问题

一是认真加强对省法宣办《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施工方案》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对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结合《社区矫正法》实施,已完成1部微视频作品创作;已征集到防电诈宣传微视频作品1部;结合传统民俗艺术,创作出民法典、依法治国等主题的剪纸作品3幅。三是依托县东北新城龙湖公园已建成“宿松县法治文化风景线”主题法治文化公园,占地10000余平方米;完成凉亭镇东山村法治文化村庄、二郎镇界岭村法治文化广场2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基地)的创建。四是增加了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法治文化建设考核分值,由0分增加到0.35分。

2.关于法律援助完成率不高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宿松县司法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宿松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宿司字〔2020〕12号)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对做好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借助法援品牌宣传,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同频共振,组织律师进村庄、学校、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政策的知晓率,2020年共办理法援案件919件,完成率达104.2%,法律援助经费104.59万元,使用率达108.8%,其中农民工案件217件,残疾人案件28件,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举办维权知识讲座3场次受众200余人次。三是通过对法援聘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多次督查,提醒、督办、通报等,结案率大幅度提升,结案率达122.31%。四是修订完善了《宿松县司法局聘用律师服务法律援助暂行管理办法》,将承办律师按时结案、及时归档纳入《管理办法》,督促承办律师及时结案、归档,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3.关于安置帮教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办法》(皖司发〔2011〕75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安置帮教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统一印制《安置帮教台账资料汇编》,对安置帮教档案进行规范,及时对安置帮教档案资料进行转派交办,指导督促各司法所及时完善在册安置帮教对象档案,强化台账管理,“一人一档”工作机制基本确立;同时加大对全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化运用工作。三是出台《关于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的通知》,指导司法所做好安置帮教对象跟踪走访,强化安置帮教对象教育帮扶工作,对一般帮教对象和重点帮教对象的走访谈话已落实,进一步落实走访帮扶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督查的通知》(宿安帮办〔2020〕1号)文件要求,已对22个司法所进行实地督查和整改督促,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工作。

4.关于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对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在全市农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实施办法》(庆司通〔2019〕50号)文件精神的学习,深入领会精神要义。二是分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已就该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三是为全县“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定制了学习读本并已下发。四是22个乡镇对“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培训工作均已完成。3月26日,县法宣办举办了全县“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班。

5.关于对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松懈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者管理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二是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带队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开展了督查,对在律师事务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发放督查工作记录表,列出整改清单;对在基层法律服务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了《宿松县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严格律师行业的准入制度,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完善律师执业诚信信息的归集与披露制度,对在宿松注册而未在宿松执业的律师要求律所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出台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服务所重大、疑难案件请示讨论制度,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重大案件已向局公法股报备。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6.关于部分支出条据手续不全问题

一是多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宿松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提高党风廉政和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关于购买扶贫走访慰问品等费用,经办人、证明人出具相关说明,经核查,该项支出真实合规。关于2017年8月8号凭证的宣传费用,具体经办人员出具了说明并完善了相关手续,经核查,该费用真实合规。三是相关经费报批涉及财务现任及前任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四是根据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形势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宿松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7.关于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规范的问题

一是会计人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历史观》《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政治理论学习书目,结合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了对财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基础规范》对2019年5月4号凭证进行了调整,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制凭证。三是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开展日常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8.关于财务管理存短板问题

一是多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提升廉政风险意识。二是2021年3月上旬,由县司法局内部审计组对二郎司法所、复兴司法所2019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账目进行了核查,该项经费确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支出。三是根据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形势要求,修订完善了《宿松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阅会计账目和相关制度,对县委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财务管理方面)和2020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2020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在预算标准控制范围内,未发现“三公经费”支出存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情况,同时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其他非刚性支出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整改

9.关于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还需提档升级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全面掌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工作要求和基本方法。二是制定学习计划。按照“每月一学”原则,已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学习内容、确定主讲人和交流发言人员,确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三是完善学习制度。已修订《宿松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重点发言、专题讨论等形式进行,会前印发学习内容,会中开展学习研讨,会后及时归纳总结。

10.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还需加强问题

一是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参加政治轮训班和省厅大讲堂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学习,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防止“四风”反弹。二是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督查,注重事前监督,把干部教育管理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鼓励司法行政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其作为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三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服务态度生硬、办事效率不高、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

11.关于机关党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分别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班子的履职能力。二是已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确保机关党支部成为党员教育管理的主阵地。四是已调整机关党支部党小组设置,每月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定期听取党小组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确保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

(一)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实施细则和市县实施办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聚焦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多措并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尚未彻底完成或还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加强督查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围绕整改效果、制度执行等重点,切实巩固巡察成果,严防问题反弹。

(三)持续加强成果转化。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贯穿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中央巡视整改全过程,久久为功、驰而不息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激发司法行政队伍干事创业、履职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7821795;邮政信箱: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龙井路与安丰国际交叉口(邮编:246501);电子邮箱:ssxsfj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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