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管理秩序,做好以疫情防控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健康权益,县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监局、县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对我县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记录、取样检测等方式,重点检查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生产布局、环境卫生、卫生设施配备、消毒设备、洗涤液消毒剂索证、餐具清洗消毒、产品质量自检、消毒餐具批量检验、检验合格证明、产品独立外包装上标注等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存在现场环境卫生脏乱,从业人员未持健康证明,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检验记录不全,防蝇防尘设施陈旧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现场督导,并填写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
通过此次联合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的各项工作流程,确保消毒后的餐饮具达到卫生标准,保障了消费者使用餐饮具的卫生安全。(通讯员 刘小虎)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