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会同政办纪检监察组、纪委四室对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会上,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对5起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要求,全面审核案卷材料,细化办理流程、规范文书格式,形成一致审理报告,以函的形式反馈给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的业务交流,对处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指导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高质量办结。
今年以来,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精神,加强协调沟通、优化办案流程、提升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移送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当好党纪国法“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通讯员 朱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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